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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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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王欣妍同学作自动退学处理的公示

发布时间:2025-12-31 访问次数:60次浏览

关于对王欣妍同学作自动退学处理的公示

学前教育系2401班王欣妍(女),自2025年10月13日病休康复起,至今长期未返校且未履行请假手续,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过30天。学校多次联系学生本人及家长均无果。2025年12月10日,学校发布《关于敦促王欣妍同学返校并限期复课的通知函》,至今已逾超两周,学生本人及监护人均未予回应。 根据《北京市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第五章第二十三条,学生符合“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过30天或连续旷课两周的”的情形,学校可作退学处理,并通知学生及其监护人,如联系不上学生及其监护人的,可在本校官网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本人及监护人应于5个工作日内到学校办理退学手续,若逾期未到校办理手续的,视为自动退学。根据上述规定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5个工作日,自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8日。如学生对拟退学处理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学生处提出书面的陈述和申辩。公示期满无异议即视为退学告知已送达,学校将按照规定给予处理。

北京市经贸高级技术学校

2025年12月31日